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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前期中法教育合作事业启示
  2007年03月07日11:1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法国和中国都是文化大国,分别代表东西方两种不同文明。在近代中法两国关系中,文化关系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彼此有着特殊的吸引力,诚若蔡元培所说:“鄙人常觉中国与法国,在欧洲各国中,有特别关系。中国初译欧文,以法文为主,故固有名词,多从法音,……至西人翻译中国之书,亦以法人为最早而最多。如昔之儒里盎君(Julien),近之沙凡君(Chavanne),即其例也。”然而,在不同时代,中法两国文化交流的形式、内容和特色,是不尽相同的。就交流的渠道和形式来说,19世纪之前,中法两国的文化关系主要以传教士为媒介;19世纪至1912年清朝帝制覆灭是一个过渡时代,传教士和世俗教育共同扮演重要角色;民国时期,世俗教育成为中法文化交流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在这一时期,中法两国开展了许多教育合作事业,其中影响比较重大的有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北京中法大学、里昂中法大学、巴黎中国学院、北京中法汉学研究所、上海中法工学院等。

  回顾20世纪前期的中法教育合作事业,尽管取得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它们常常不尽如人意,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事与愿违,严重影响了它们的成绩和声誉。这些问题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法双方在开展教育合作事业中缺乏周密计划。我们看到,20世纪前期中法两国间的一些重大文化教育合作事业大多出于个别人的一时倡议,是在客观条件尚不十分具备的情况下开展的,对这些事业的经费来源和长远发展并没有一个周密而切实的计划,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以致这些事业在开办之后多因经费问题或定位不清而勉强维持,有些则因此而夭折。中法教育合作事业在这方面给予我们的启示是:教育是一桩高投入的事业,经费的保障是其基础;任何成功的文化教育合作事业必须要有经费的长效保障,周密而切实的计划,且定位明确。否则,教育文化合作事业只能是昙花一现。

  其次,中法双方过分拘泥于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不能进行有效的合作。20世纪前半期的中法教育合作事业在其开始时几乎都采取平等管理模式,规定会长、董事、校长等中法各半,实行共同管理。而实际上这种管理模式不是流于形式,徒有虚名,便是摩擦不断,不能有效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促进教育合作事业的发展。中法教育合作事业在这方面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文化教育事业有其自身的管理科学和规律,中外应根据事业的实际情况,分工协作,主从有别,彼此尊重,互相信任,而不应将文化教育事业当作追求权力和利益的渊薮,追求所谓表面的平等权。以20世纪上半叶中法教育合作事业来说,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对于那些设在法国境内的文化教育事业应以法方为主,中方做相应的配合和协助工作,没有必要在管理权上要求与法方平分秋色;反之,对于那些设在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法方也不能因提供经费而一定事事要由法方占主导地位或与中方追求表面的平等权,也应从如何办好文化教育事业这一大局出发,尊重中方的主导权和意见,协助和配合中方做好有关工作。

  其三,缺乏开放性。中法教育合作事业本来应是中法两国的事业,具有很大的开放性,但20世纪前半期的中法教育合作事业在中方主要由李石曾等少数人物掌控。李氏虽然留法多年,对推动中法文化交流具有很高的热情,亦起过积极的作用,但他同时也将中法教育合作事业看作集团私利,作为扩大个人影响的工具,具有严重的帮派色彩和地域观念。许多中法教育合作事业的领导人多为李氏的同乡或亲朋,一些真正热心并懂教育的人士被排除在中法教育合作事业之外,致使中法教育合作事业某种程度成为李氏集团少数人的事业,具有很强的封闭性。这不仅制约了中法教育事业在国内的影响力,而且也极大地阻碍了它们的发展。中法教育合作事业在这方面留给我们的一个教训是:中外教育合作事业应具有开放性,是所有热心文化教育人士的共同事业,应面向所有可造就之才。

  最后,回顾20世纪上半叶中法教育合作的历史,对我们如何正确看待中外文化交流在促进国家关系中的作用问题,也有警示意义。一般来说,中外文化教育交流有助于增进中外友谊,但倘若处理不当,也会走向其反面。如上海中法工学院就由于办理不善,不但没有发挥中法双方期待的作用,反而损害了中法两国的邦交,损害了彼此的声誉。中国学生公开指责中法工学院“成为少数人噉饭之所”,“聊供两国点缀亲善之资”。法国驻华大使戈思默则认为上海中法工学院违背了创办初衷,不但没有给两国政府带来荣誉,反而使两国政府蒙羞,“成为阴谋和滥用之地”。同样,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和里昂中法大学创办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曾不同程度上对中法两国的相互理解和友谊产生过一些负面影响。例如,留法勤工俭学运动不加甄别地将一些不具备条件或素质较差者送往法国留学,就有损中国在法国人心目中的形象,不利于增进中法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对此,许德珩在1920初发表的《欧行见闻录》中即提出忠告,指出:“青年学生是一国最有希望的人物,他到国外去,一举一动都于民族的精神上、体面上有关。我一方面希望以后来的同学们自己检点些,我一方面希望国内华法教育会的诸位先生不要胡乱的送人,免得叫人家瞧中国的青年学生不起。”而对接待国的法国来说也是如此,他们不能很好地接待和解决来法的勤工俭学生,不但没有扩大其在中国的影响,反而损害法国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形象。国际文化教育合作事业在促进国家关系中的作用和影响是一个有机统一的关系:一桩成功的国际文化教育合作事业,必定有助于增进相关国家的邦交关系;一桩失败的文化教育事业,不但无助于达到增进国家间关系的目的,甚至留下负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应记取的一个沉痛的历史教训。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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