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固然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中,但更要适应世界行政现代化的趋势。以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自身改革为重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治理水平,迫切需要公务员精神来支撑,这也是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和有力的抓手。
近年来,公务员报考“热”的持续升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它固然体现了广大青年学子对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热情,同时,公务员岗位冷热不均的报考现象亦成为不少媒体的热门话题。不少考生冷对那些艰苦行业和清苦部门,热逐那些有权有势的岗位,这种“挑肥拣瘦”所流露出的对权力的渴望不正与公共精神相悖吗?
公务员姓“公”,这一名称再好不过地说明了公务员职位的特有内涵。人类社会正进入对公共权力机构有着更高要求的新的历史阶段,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及国际经济结构调整的明显加快,这一切都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挑战。尤其是政府在突发危机中所扮演的角色,更成为检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标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所引发的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辞职,就反映了我国政府更好更有效地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决心和信心。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实施公务员法会议上,中央领导一再强调,要在实践中培育和弘扬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精神”。确实,政府职能的转变离不开公务员队伍精神状态的转变。应该承认,我们政府部门中仍然有不少人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邓小平同志曾列举了“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官僚主义现象的具体表现:“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虽然我们不时可以看到某些地区大力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但要从根本上纠正这种陋习,应该从精神、制度与方法的有机结合上促使每个公务员真正成为“公务员精神”的实践者和体现者。
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的具体条款中,我们看到了对公务员职业精神的明确规定。如为了规范公务员行为,具体规定了15项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对公务员的义务要求,增加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的条款。特别引起普遍关注的第五十四条是:“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消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实际上赋予了下级对上级的有限的对抗权,由传统机械地执行决策转变为积极、灵活、创新和有效率地执行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独立思考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也反映了公务员责任机制的变化。
当然,法律上的规定往往是抽象和原则的,在实践中培育公务员精神还需要具备深邃的历史意识和宽广的国际视野,公务员精神应是传统民族精神和现代行政伦理的有机融合。古人云,“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从《左传》中的“临患不忘国”、《汉书》中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种精神的提倡,加上中国古代严密而系统的吏治制度,在历史上确也曾造就了不少“廉洁奉公”、“为民请命”的清官良吏。古有澄清吏治,今有执政使命。民族性和文化性的遗传密码是很难割断的,公务员精神尤其要传承民族的优秀传统。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在人类文明史上一直存在着“权力崇拜”现象,这一点在中国历史上表现得尤为厉害。几千年封建主义的政治文化以其特有的渗透力注入社会的各个角落,官僚主义沉疴难除,也构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历史重荷。中国历史上在政治统治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之丰富是世界上罕见的,但在政府公共治理方面所积攒的历史遗产并不多。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西方,自19世纪中下叶以来经过一百多年的历史演变,已经发展成为一项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普遍采用的行政管理制度,也逐步形成了不少国家和地区一致认可、共同遵循的国际惯例和准则。我们要提炼西方现代治理文明中的好的做法,并化为公务员精神的重要内核。
现代行政伦理更关注权力的公共性和服务性,并以此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反思、规范和引导,促使权力用于公众的普遍幸福,而不只用于少数人的幸福。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固然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中,但更要适应世界行政现代化的趋势。以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自身改革为重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治理水平,迫切需要公务员精神来支撑,这也是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和有力的抓手。
(作者为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行政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
| 请注意: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
|
|
|
|
 |
 |
|
| *人民头条 16元/月发送TTD到8166订阅*
|
| 第一手的新闻资讯,让您立刻掌握天下大事! |
| 人民资讯MINI站 联通用户发送
N 至9510 |
| 人民网手机门户 北京移动用户发5988到01268 |
|
|
 |
|
 |
|
|
|
| 专题推荐 |
 |
| 健康指南 |
 |
| 招商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