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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辜胜阻:有步骤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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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3月10日11:04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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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研究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2007年报告又明确要求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则进一步提出要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收益等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农民工新政。在京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农民工新政表明:进城农民工与市民的不平等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民工市民化趋势开始出现。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在社会阶层方面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进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二亿人口左右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社会阶层。农民工阶层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主要力量。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务工农民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第三产业中占52%,在加工制造业中占68%,在建筑业中占80%。三十年来中国农民流动呈现三次浪潮:第一次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以乡镇企业为就业目的地的就地转移。第二次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以城市为目的地异地暂居性流动。第三次浪潮则是以长期居住为特征,且有举家迁移的倾向。与农民工流动的阶段性相适应,农民工阶层也在不断分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表现出与老一代农民工显著的差别。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大多是第一代农民工的后代,几乎与改革开放同龄,年龄一般在18至30岁之间。他们中的大多数处于一种“回不去农村,融不进城市”的现状,大多没有务农经历,也不适应农村生活;流动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已由谋求生存向更高的追求平等和追求现代生活转变,也更贴近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所接受教育水平普遍高于第一代农民工,也比较重视短期工作培训,渴望获得一技之长;他们也擅长发挥自身的优势,善于利用现代化的传媒通讯工具与别人交流和沟通,注重对社会资本的积累。新生代农民工是最有市民化意愿和亟需市民化的群体,但是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游离于城市经济体制之外,被城市“经济上接纳,心理上排斥”,处于虽然进了城市但并没有完全成为城市居民的“半城市化”状态。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是我们在研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问题上必须面对的新课题,也迫使我们必须正视农民工市民化趋势,把这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农民工市民化是指离农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克服各种障碍最终逐渐转变为市民的社会经济过程。实践证明,目前多渠道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条件已经具备。农民工市民化主要可采取两条途径:一是对于长期留在城市中的一部分农民工,尤其是那些私营企业主和技能型农民工,他们收入已经相当稳定,完全适应城市生活,可以让其率先在所在城市市民化,获得城市归属感。另一条途径是构建能人回流、要素集聚的体制和机制,在2800多个县级市县区中依拓县城建设一批10万至30万人的城市,让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县城市民化。为此,要把县城建设成为县域经济的龙头和农村城镇化的经济中心。发展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县域经济,发挥县城在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的作用,通过县城把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扩展到乡村,使县城成为城乡融合的枢纽和桥梁,缓和农民工市民化对大城市的压力。目前,许多农民工经过打工实践,在外开阔了眼界,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术,拥有了资本,接受了现代城市中创业观念的熏陶,具有饱满的创业激情,其中的一部分已经成为精英农民工返回农村,通过“进城打工学习――回流创业实践”模式,这类农民工成为城镇经济的“助推器”。调查表明,湖南省迄今已有近20万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起了8万多个“回流型”个体民营企业,吸纳近50万农村劳动力,年创造效益30亿余元。(易善策 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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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权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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