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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主党派联组讨论会上,发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立即在“两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一致欢迎和拥护。中央和全国各省市迅速组织学习贯彻,机关、学校、部队和乡村广泛地兴起了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中办、中纪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都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院也多次组织专家学者、机关干部,开展学习和专题讨论。通过学习研讨,大家对“八荣八耻”的理解越来越深入。
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和教育。会前,各位党组成员都根据要求进行了自学,并撰写了发言提纲。大家准备得很充分,发言也很好,理解有深度,有几位同志的发言稿理论高度和文字水平都很好。请大家将写好的发言稿交到党组办,安排在院报上刊发。下一步,我们还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更全面、更深入地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方面,院党组的同志要起带头作用,带领全院持续地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社会主义荣辱观。
学习和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央的一项重要部署。全党全国兴起学习和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潮,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部署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延续和发展。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同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论,都是一脉相承的。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对国家的振兴和民族的兴旺是至关重要的,体现了这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和价值水平,是一个民族能否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因素。中华民族在几千年文明史中,对荣耻问题一贯非常重视,把“礼仪廉耻”当作国家和民族的四根支柱———“国之四维”,提出了许多论述荣辱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思想、学说、礼仪。可以说,这是中华民族长盛不衰的重要思想根基和道德基础,是中华民族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精神内涵。中国共产党是以先进理论为武装、自觉为人民大众谋利益的党,在对待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方面,主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往开来;主张把革命理想、先进价值观念同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有机地结合。我们的先辈们善于继承传统的优秀文化,也善于进行理论创新,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也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发展环境和基础。
今天,中华民族到了重要的历史关头,我们党面临着执政的考验,也面临着改革开放的考验。我们国家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国力迅速增强的关键时期,中央在国家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采取了很多重大的决策。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对于整个社会和公民有些什么约束,如何使社会的发展水平整体上得到提高,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思想道德得到相应提升,使我们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得到和谐的发展等,都成为我们需要迫切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提出了“八荣八耻”的重要论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念、社会风貌。“八荣八耻”的宣传和普及,一定会有力地影响我们民族的精神面貌、道德形象。中华民族的子孙应当无愧于祖先,发扬光大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前辈的优良传统,光荣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当前,院党组以及全院党的各级组织要将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地贯彻、实践好。要把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和党风建设结合起来。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社会的普遍准则,但共产党员一定要首先做到,要高标准地理解、执行“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率先地体现在自己的实践当中。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思量“八荣八耻”的内在含义,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使自己有别于普通百姓。党的干部还要考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宗旨问题,不但要区别于普通老百姓,还要区别于普通党员。比如“热爱祖国”这一条,对一个普通党员的要求和对一个领导干部的要求是有差别的。再如“服务于人民”,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有时都可以作出牺牲、为人民服务,党的干部更要高标准地要求自己、率先地实践,以体现先锋队应有的水准。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执政党确实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党风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到了关键的时候。如果党风和社会风气坏下去,那就真的会亡党亡国,像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经济建设搞好了也没有用。如果我们党员干部一窝蜂地争名利、争地位,把礼仪廉耻放在一边,那就连普通的社会道德标准都不够了,更谈不上对共产党员的更高要求,谈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要求,也谈不上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要求。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党就会脱离人民群众,违背“八荣八耻”中的第二条———“以服务于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就会演变成水火关系,人民群众这个“水”就不愿意再来载共产党这个“舟”,共产党的领导就站不住脚。所以,在学习、实践“八荣”,克服、批判、杜绝“八耻”方面,共产党员应该走在前面,应当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
我院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明荣知耻方面应当敢为天下先,首先要用“八荣八耻”这面镜子对照自己,看一看自己的思想是否端正、行为是否符合规矩?不要把“八荣八耻”当作一个外在的约束,而是要作为一种自我的意识、自我的觉悟、自律的准则。社科院要认真研究在弘扬“八荣”、杜绝“八耻”方面怎样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在自觉地实践“八荣”、杜绝“八耻”的同时,应当为营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如何弘扬“八荣”、杜绝“八耻”,要进行研究和总结,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八荣八耻”的内涵是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是和党的宗旨、党的纲领联系在一起的,从根本上说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思想道德建设。我们用什么价值观作为判断是非、美丑、善恶的标准,一定要头脑清醒,绝不能盲目推崇西方的价值观。如果用西方的价值观念判断是非、决定取向,四项基本原则就站不住脚,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也站不住脚。“八荣八耻”是有党性、有原则的,一定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第二,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实践。“八荣八耻”不是高深莫测的理论,是明确而具体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当然还可以细化,其中的每一条都可以从许多方面加以阐述、提出要求。但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鞭策自己、约束自己,对待党和国家的事业,对待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用实践检验自己是否真正地树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否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去做人、做事、做学问。
第三,社会科学的科研工作要为营造褒荣贬耻的社会氛围服务。努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理论宣传和科研工作要致力于研究和阐释“八荣八耻”,使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践行。
第四,以“八荣八耻”为鉴戒,树立良好的学风、文风。要坚决反对学术腐败,提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心,弘扬社会科学工作者应有的风范,使我们社科院、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成为弘扬“八荣”、杜绝“八耻”的表率。
我们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要长期地坚持下去,要同社科院的整体建设和全院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同党的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中国社科院受到学界和社会的关注,应当从严自律。有些前辈学者堪为楷模,受到社会的敬仰,现在物质条件好了,精神境界依然应该追求积极向上。在风气方面,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其他风气方面,我们院有很多好的东西,但也有不好的东西。社科院如何成为清净的、端正的、高尚的殿堂,确实是任重而道远。如何在全院进一步深入地学习、更好地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院党组还要提出新的要求。通过这次学习,我们大家都动脑筋,提建议,整理一个东西,提出几条明确的要求,作为共识,以促进社科院的建设,使我院更加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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