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北部边疆,全区共有4000公里边防线、16个出入境口岸、19个边境旗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设和谐安宁边疆,是内蒙古自治区需要着力解决好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近年来,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领导下,全区军警民携手合作,创造性地实施了“草原110”警务模式,为建设和谐安宁边疆探索出一条新路。
创新之举
“草原110”警务模式,是以公安边防派出所为平台,以流动及固定警务室为依托,以报警点为基础,以群防力量为辅助,以通信技术为支持,集管理、防范、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新型边境管理警务工作模式,是适应内蒙古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建设和谐安宁边疆的创新之举。
“草原110”警务模式是在建设和谐安宁边疆的实践中探索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边境地区人财物的流动不断加速,诱发和滋生犯罪的因素在不断增加,影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稳定的因素在日益增多。从1998年开始,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在走私、偷渡、境内外盗畜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地区,组建了以无线通信为支撑的“草原110”无线报警服务防范网络。此后,“草原110”警务模式得到不断完善和拓展。一是完善了多手段、大容量、全时空、高效率的通信网。根据边境牧区通信资源短缺及分布不平衡的特点,通过组建超短波转信台、开通卫星电话及计算机网络等举措,加强了公安边防部队与当地边民群众、解放军边防部队的沟通和联系。二是完善了集固定、流动为一体的警务室和报警点。在远离派出所驻地的边民聚集区和常年生产作业点,根据警务需要,建立固定警务室,派民警常驻。从当地牧民流动放牧、逐水草而居的生产生活习惯出发,推行了派出所民警进驻警务室执行任务的流动警务室工作模式。通信网和警务室构成了“草原110”警务模式运行的主要基础设施。
“草原110”警务模式是社会各方共谋共建的结晶。一方面,公安边防部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规范“草原110”警务模式的各项制度,扩大信息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2002年以来,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先后出台《草原110警务工作规范》、《草原110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对警务室和报警点建设、治安联防队工作、受理报警求助和投诉程序、服务群众内容、通信网络设备管理等进行规范,为“草原110”警务模式持续规范发展提供了保证。【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