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彬代表:要多管齐下大力促进农民增收
“三农”问题党和政府高度关注,近年来,采取多项举措促进农民增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促进农民增收提出了明确要求。申联彬代表说,虽然我省农民收入连续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但仍低于全国水平。结合我省实际,他提四点建议:
第一,要通过挖掘农业内部潜力促进农民增收。要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以草食畜、干鲜果、小杂粮、蔬菜为重点,推广“一乡一品”“一县一业”,提高特色农业的规模和水平。同时,要扶持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并加强良种、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对农户的经济和技术服务水平。【详细】
刘刚代表:解决增收难 卖粮是关键
“稳定粮食生产必须保障粮农的利益,畅通农民卖粮渠道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长刘刚代表说,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应该从三方面着手:
第一,从政策上鼓励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到粮食主产区建厂,既节省运输成本,又可以使粮食就地加工增值,带动当地农民增收。
第二,充分考虑东北粮食主产区的特殊性,在铁路运力的安排上对粮食主产区给予倾斜,尤其是在粮食收购季节,应加大运输能力的调剂力度,通过建立运输大通道保证主产区粮食的外运。【详细】
厉以宁委员:工资应随经济发展增长 给困难家庭发放食品券
工资应该随着生产的发展而相应的增长。他主张给困难家庭发放食品券。困难家庭可以凭食品券得到国家的补助。食品券指定是买食品,不能用作其他的用处。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同样可以有发食品券的行为。
经济增长了、企业效益增加了,工资就应该随之增长。如果工资再不随经济发展增长,工资就落后于物价涨幅的空间太大。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加快,最低收入者也应该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详细】
郭跃进委员:财政收入增多
可考虑藏富于民
民建的郭跃进委员表示,我国财力增强,成绩喜人,但也存在一些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比如,在我国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比重占公共财政收入的10%以上。这部分收入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人民群众,建议在政府财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中,逐步取消其中不合理的收费。如针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收费等。黄庆勇委员则提出应当根据财政增收情况调整税负。他表示,几年来财税收入增长很快是好事,但要注意研究财税政策是否可做适当调整,比如尽可能使财税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企业利润增长、居民收入增长保持协调或基本同步,以体现藏富于民的思想。【详细】
姜昆委员:别让物价上涨伤害老百姓
涨价不可避免,关键要看涨的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超过了老百姓能承受的限度。现在对涨价反应最强烈的是那些工资多年没变的人,他们的各种负担却在不断增加。姜昆所在单位的老干部就曾向姜昆反映情况,说自己“多少年工资不变,可是却老涨价”。人们都希望物价越低越好,但如果涨价,也应该把道理跟大家讲清楚。【详细】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劳动所得,包括工资收入、奖金收入以及个体经营收入等;二是企业赢利所得;三是在生产过程中的政府税收。提高普通劳动者劳动收入,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好的体现。初次分配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础及主体分配渠道,其公平程度对收入结果的公平程度有决定性影响。初次分配主要解决货币资本的所有者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其数额大且涉及面广。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实现了基本公平,就能够为整个社会公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主要表现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得比重持续提高,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没有同步提高,劳动者的报酬在整个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下降,劳动报酬偏低,增长速度较慢,影响了他们从快速经济发展中获得应得的实惠。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比例,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详细】
全民分红是社会主义的价值所向
全民分红,这曾经是中国公民所不曾设想的话题,今天能够被提出来成为全国两会的热门话题,已经足以说明,改革成果应惠及全体公民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这更说明,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关心公有资产的流向,越来越主张公民的经济权利应有所体现。中国经济体系在制度上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国家是全体公民的国家,包括几大垄断集团在内的中央企业更是全民所有制,也因此全体公民皆是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诸多央企的股东,从这个意义上说,至少在理论层面上,中国公民如果要求对大幅增长的公有资产进行分红,是一项天赋的权利。
过去5年来,中国财政收支规模大幅度增长,财政部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7年5年间,中国财政收入累计约17万亿元,比上一个5年增加10万亿,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更是达到了约5.1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31%左右。一方面是国家财政收入蒸蒸日上;一方面,我们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基尼系数更是超过了0.417的国际警戒线,整个社会收入结构依然呈现顶尖底宽的“金字塔”结构,在高房价、高税率等的挤压下,社会中间阶层尚未形成主导局面,以九亿农民、城市下岗工人等为“底色”的较低收入人群依然是“主流”。因此,国富民穷在一定程度上是客观存在的。【详细】
正确理解初次分配与再分配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个提法的核心精神是要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面,加大解决公平问题的力度。也就是说在初次分配中,我们过去重视了效率,但忽视了初次分配中也有公平问题。现在一些垄断性国有企业占有和使用的是全民资产,但在分配时却享受着远远超出一般竞争性企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这当然也是初次分配中的不公问题。从再分配领域看,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不同于传统体制下我们可以通过农产品统购统销、城市实行八级工资制时的条件了。调节利益分配问题的主要手段,天然地落到了政府税收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控上。【详细】
树立现代共富观――正确对待收入差距
事实反映,收入差距的出现,不仅未造成两极分化,反而是消灭贫穷,走向共富裕的开始。因为,唯有实现市场化,才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市场的活力源于竞争机制,竞争的前提就是有收入差距。因此,要消除贫穷,要防止两极分化,就首先要清除平均主义,鼓励收入差距。从允许出现差距,到拉大差距,再到逐步控制差距,这正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长征之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承认收入差距,而又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表面上看是个悖论,其实两者是辩证的统一。只有承认差距,利用差距,才能最终减少差距。这就是铁的辩证规律。【详细】
缩小收入差距五策
十七大报告提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为此,就需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那么,缩小和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途径应是什么呢?
首先,十七大报告指出:“应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目前,我国资本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偏高,且呈上升趋势。某些富者在短时期内拥有的资本迅速达到百亿千亿元,与此有关。而劳动收入所占比重偏低。我国工资占GDP的比重,30多年来呈下降趋势。1989年所占比重为16%,而2003年下降为12%,比发达国家工资占GDP的比重低得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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