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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经验表明,认识和遵循客观规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邓小平在总结改革前后党的执政思路的变化时说,改革开放前,经济体制出现弊端、经济发展遭受挫折,“就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探索了中国怎么搞社会主义……从何处着手呢?就是要尊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
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是否正确,而党的理论和路线是否正确,是看其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是建立在对客观规律的把握基础上的。因此,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首先就是要提高党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能力。
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实践以来,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存在着两条不同的思想路线:一条是从本本出发,对已有的理论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并简单地在实践中进行复制,这可以说是本本主义的路线;另一条是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识和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并按照现实条件进行创造性的探索和建设,这就是事实求是的路线。遵循不遵循客观规律,就是这两种思想路线的分界线。正如列宁指出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不能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既不是超时空的抽象理性的产物,也没有固定的模式,社会主义是依据客观实际进行的符合规律的创造性实践过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探寻社会主义在中国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实现形式。马克思明确指出过,“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因此,对中国社会现实的科学认识,特别是对其社会经济形态的政治经济学把握,认识寓于其中的社会经济规律,是确立党的理论和路线的基础。恩格斯曾经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它的全部理论内容是从研究政治经济学产生的”,这种“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
对基本国情的正确认识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要认识客观经济规律,就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实际出发是前提,认识规律是根本,因为规律并不直接等于现实,规律是现实中本质的稳定的趋势性的东西。要认识客观规律,就要对客观现实有深刻的认识,即抓着其本质和发展趋势。经济文化不发达国家要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对自己的基本国情有一个准确的把握。能否对社会发展阶段有正确的认识,能否对现阶段社会性质做出科学判断,决定着能否正确制定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决定着能否正确解决一切重大问题。毛泽东曾说过:“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这一论断,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改革和建设时期,都是适用的。
对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问题的正确认识,是对社会最基本的规定性的认识,是对蕴涵其中的全部客观规律进行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的前提。如果在这个基本问题上认识出现偏差和失误,所谓认识和遵循客观规律,就失去了根基。原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在对其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问题的认识上,长期没有正确解决,存在着游弋不定和脱离现实的情况,这就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政策产生了根本的影响,使实践出现了严重的失误。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来,我们党把重新认识我国社会发展阶段作为拨乱反正、进行改革和实现按照客观规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出发点。邓小平在1980年指出,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1987年党的十三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正式提出,强调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在所处的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党的十五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做了更全面的论述,并认为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现别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应该看到,对我国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的认识,不是一劳永逸的,只有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对我国社会经济规律的认识才能更全面、更具体、更准确,遵循客观规律的目标才能更切近地实现。
遵循客观规律,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转折和发展的基础,是党的方针和政策调整的准则,是党的执政能力提高的基础和标志。我们取得的辉煌成就表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有了一个新的飞跃,反映了作为党的执政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领导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能力的历史性提高。
新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确立,是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基本现实的战略决策。这体现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和基础这一首要历史规律,贯彻着社会主义要求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这一客观要求。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党的第一要务的客观依据就在于此。我们要使不合格的社会主义成为合格的,要增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就需要依据生产力发展的各种规律,大力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实践的展开,是我们党尊重客观经济规律认识现实社会主义的新形态和新发展途径的结果。我国仍处在商品经济阶段,而且是不发达的阶段,在经济活动中,物质利益仍然是基本的激励和制约力量,价值规律仍然是不可抗拒的经济规律。但过去我们曾长期不承认这一点,排斥和缩小商品经济的存在和价值规律的作用,结果受到了客观规律的严厉惩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承认现实经济形态的商品-市场经济属性,就是要遵循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各类经济机制和经济规律,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这种有机结合将决定这种新形态社会主义内蕴规律的特点和丰富性。进一步认识这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规律,真正把这种新的经济体制全面建立和完善起来,是党领导全国人民正在进行的艰辛而伟大的事业。这既是党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基础,也是党已经具有了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表现。
从改革初期提出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到党的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状况概括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形成与此相适应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就是纠正过去脱离实际地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的和平均主义分配倾向的结果,它遵循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这种符合客观规律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已经焕发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当然,这种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就仍旧需要继续深入认识和把握完善这些基本制度的规律性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能否探寻到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关系到能否奠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微观基础。这是改革的关键点和难点。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认为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这就为寻找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但在实践中,怎样实现公有制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结合,创造出适应市场经济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还需要深入探索。这就需要认识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和产权运动的规律,准确解析股份制的多重属性,认识到它既具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一般特征、又体现特定生产关系的特殊性质,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不能简单照搬,需要把股份制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有机结合,这正是顺应产权分化规律基础上的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使我国发生了从高度内向型经济向外向型经济的转变。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发展和外向型经济的形成,是随着我们对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特点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认识的不断深入实行对外开放的结果。面对经济、科技全球化趋势,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势和国民经济素质的提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实践,已经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有了历史性的飞跃,验证了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正确性,表明了党领导经济建设能力的提高。但这是一个不会终结的过程,我国的体制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完善更是一个持续的创造性实践过程。要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就要继续提高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继续提高遵循客观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的能力。胡锦涛同志近来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还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最近又提出要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性认识。让我们在这种探索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三个有利于”标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予创造性,继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篇章。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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