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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日28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关指示,配合民政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在民政部等有关部委的支持下,由全国政协人口与环境资源委员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人民网、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城区工作委员会等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构建和谐社区高层论坛将于2005年8月4日-8日在北京和河南举行。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基础首先是“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区”是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建立“和谐社会”的主张的具体化,是今后一个时期对社区建设和管理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努力建设“综合协调、管理有序、服务优质、文明祥和”的现代化社区,是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固基石。
各地、各部门对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如广东提出“和谐广东”;民政部明确提出今后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构建和谐社区;山东济南市、北京宣武区广外街道分别提出了“和谐社区”标准等等。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在2005年1月组织全国部分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召开了“第一届全国构建和谐社区高层论坛”,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第二届全国构建和谐社区高层论坛”是对第一届论坛召开以来全国各地构建和谐社区工作的总结,是对第一届论坛已经取得成果的深化和提升。在各地积极探索和专家研究的基础上,本届论坛将推出《全国和谐社区构建标准》,布置“在全国城区、街道、社区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示范单位活动”;论坛期间举办“全国和谐社区建设成就展”,并编辑出版《中国构建和谐社区论文集》(暂定名)。
论坛主题
和谐社会在社区
论坛议题(部分)
1、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的关系
2、“和谐社区”的内涵、主体、基本要素、影响因素
3、创建和谐社区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
4、构建和谐社区与社区建设
5、和谐社区与党建
论坛形式
1、领导讲话
2、专家演讲
3、经验交流(圆桌论坛)
4、网络直播
5、实地考察
6、全国和谐城区、和谐社区建设成就展
7、出版论文集
会议资料提交及展板制作
1、请与会代表在7月31日前,将有关构建和谐社区的论文或经验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给组委会,以结集出版。
2、论坛期间,将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全国构建和谐社区成就展”,请与会单位将能反映本单位构建和谐社区经验做法的文字和图片制作成“易拉宝”(规格:高200厘米、宽80厘米,每单位限做一个),报到时交秘书处。
3、如需组委会代为设计、制作“易拉宝”,请于7月31日前,将上述文字、图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给组委会,设计、制作费用:500元/个。
相关费用
会务费:1500元/人(含餐费、住宿费、考察费、资料费)
参会联系
电话:(010)65061794、65082567 张晓军、李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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