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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根本  穩預期  利長遠

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法治根基(專題深思)

封麗霞

2022年04月20日08:1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隻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范性、協調性,更好引導社會預期、調節社會關系、凝聚社會共識。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闡明了法治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把制度建設和法治建設提升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為我們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譜寫“中國之治”新篇章提供了行動指南。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對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日益深化。從“社會主義法制”到“社會主義法治”,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我們黨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衡量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貫穿到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全過程和各方面,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日益彰顯,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優勢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當前,我們已踏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必須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及時把改革取得的經驗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時代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要求。隻有科學立法,才能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隻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提高制度執行力,通過貫徹實施法律,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按照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要求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頂層設計,有利於系統部署、統籌推進法治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項任務、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局面,更好發揮法治對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促進作用,推動法治在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等方面展現優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我們面臨諸多復雜矛盾和問題。滿足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日益增長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促進共同富裕,都對法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隻有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才能不斷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動力、增添活力。我們既要立足當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又要著眼長遠,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落實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促進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長期穩定的制度保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夯實法治基礎。

(作者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2年04月20日 09 版)

(責編:代曉靈、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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