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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李宏偉 夏彥愷

2020年02月17日08:07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構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項重大任務。既要立足當前,科學精准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要放眼長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針對這次疫情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該堅持的堅持,該完善的完善,該建立的建立,該落實的落實,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在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中,傳染病是最主要的一類。由於傳染病具有突發性和重大健康風險,建立科學全面的傳染病防控應急管理體系具有重要的政治、社會和經濟意義,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健康領域的重要實踐。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讓建設更加完善、系統、規范的應急管理體系顯得尤為緊迫。

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最重要的是做好三個環節的關鍵工作:一是以防為先。即在體系上、思想上和環境上做好完備的預防工作,具體包括分級分層及時的預防體系建設、健康科普和群眾健康素養的培養、病原體的源頭控制等內容,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強有力的監測、預警和報告系統。二是以控為核。傳染病的發生發展是非常迅速的,必須在管控過程中及時應對,加強病原體、中間宿主、傳播途徑、人員流動和終端個體的全鏈條控制和防護,形成富有應變能力的防控體系,能迅速統籌社會資源,及時採取各類措施,控制疾病的擴散蔓延。三是以治為要。加強患病人群的確診和分診、臨床救治、疫苗藥物研發等技術儲備,調整各類診療方案以快速應對,加強傳染病的疫苗、檢測產品、新藥和其他醫療產品和技術的研發,提高臨床救治水平。

經過對當前疫情防控中三個重要環節的細節分析,發現了一些需要提升的方面。一是在防的方面。盡管長期以來我國衛生服務現代化建設取得顯著進展,但公民健康責任感與健康素養仍然不足,在應對重大疫情時矛盾尤為突出,一些無防護、高危行為、不健康行為屢屢出現,健康素養防線沒有筑牢。突發傳染病的防控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多年,但由於缺乏針對重大新發疫情的演練,反應速度不夠,預警機制也不完善,對最佳初始防控時機把握不夠准確。一段時間內,部分信息和實踐不夠暢通,一些重要的防疫手段和程序沒有嚴格實施,疫情相關的法治保障不足,沒能有力阻擊疫情的開端。二是在控的方面。此次疫情暴露出一線防疫和醫護人員存在短缺、基礎保障設施缺乏、戰略物資儲備不夠、新型病毒疫情相關公眾健康教育不足等問題,給疫情控制帶來了難度。對病原體、中間宿主、傳播途徑、人員流動和終端個體等傳播鏈條中各個環節的控制措施不夠有力。對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的集中隔離和跟蹤不夠及時完備。三是在治的方面。重點地區醫療保障仍有短板,尤其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時,人員、物資等不能在第一時間高效率進行調配。在治療初期,相關人員的防控意識不夠充分,造成一定的感染風險。在治療過程中,分診、病程和治療方案不夠迅捷,未能和防控環節形成良好的信息和數據互動。

更為重要的是,防、控、治三者在抗擊疫情過程中沒能很好地結合和聯動,反應速度偏慢,互相銜接的問題凸顯出來。實際上,防控治三環節間的聯動正是快速、有效阻斷疫情發展進展的特效藥。預防是基礎土壤,平時的預防工作基礎不牢就會帶來控制和治療環節的一系列漏洞,無法遏制疫情的發生。控制是核心環節,但如果不和上游的“防”結合為一體,忽視對下游“治”的過程的支持,會出現醫療過程中防護和控制不到位造成的感染,以及防疫經驗、信息、樣本和數據等未能給診斷、藥物、疫苗的研發提供最快最有力的支持。治療是關鍵手段,但醫療過程中往往關注病情和治療方案,應反向考慮對整體人群防控工作的反饋,以及密切關注防控情況變化。由此可見,我們真正期望的是“防、控、治”聯動的重大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建立健全。

這場戰“疫”提醒我們,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不止在疫情防治階段建立極其重要,更要求我們在社會治理中長期重視重大傳染病防控工作,逐步建立“防、控、治”聯動的重大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當然,這項工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長期積累,扎實工作,尤其是需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提高全體公民健康素養。健康不僅僅是沒有疾病,而是身體、心理和社會適應的完好狀態。當前對公眾亟須加強應對疫情的科普宣傳,通過編制手冊、口袋書、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加大科普宣傳力度。長期來看,為更好滿足居民健康生活消費需求,應進一步培養居民健康素養和良好生活習慣,讓公眾學習掌握傳染病防疫的基本知識和理念,具備應對突發傳染病的基本技能。

第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應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首先,對我國已經出台的傳染病防治相關法律要加大普法宣傳。其次,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再次,完善立法制度。適時出台急需的法律法規,將攜帶病毒的野生動物列入禁食清單,對瀕危野生動物劃定區域嚴格保護。

第三,加快“防、控、治”聯動體系建設。在以往應急管理體系的基礎上,加強法律和制度保障,有效連接防、控、治三環節,實現全鏈條的疫情防控,同時重視演練和預警機制建設,能在關鍵時刻統籌協調資源、人員等多方面抗擊疫情的力量,最終實現以防為先,防中帶控﹔以控為核,防控結合﹔以治為要,治中抓控。

第四,推動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和民眾共同行動。政府層面,應明確政府、社會組織和公眾三個主體的分工與協作,強化屬地責任,強化領導干部及相關管理主體的職責發揮到位,強化問責機制。著力解決疾控中心等單位面臨的涉及全局的薄弱環節和共性問題,進一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社會層面,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及時向疫區群眾提供急需的援助,增強對捐贈物資的有效管理,完善社會信任體系。公眾層面,動員民眾廣泛參與,利用好互聯網線上平台及線下社區、居委會力量,凝聚人心,形成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合力。

第五,建設更加完善的聯動防疫體系還需要繼續做好同世界衛生組織以及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溝通協調,促進疫情信息共享和防控策略協調。本著公開、透明和負責任的態度,加強同國際社會合作,贏得外部支持,共同打贏這場疫情防控總體戰。

(責編:吳兆飛、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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