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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強黨】

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體系

浙江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2019年08月23日09:20    來源:黨建網微平台

原標題:【理論強黨】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體系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如何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真正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是關系全局、長遠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証人民當家作主。”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體系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和現實發展的選擇

民主是人類社會政治發展的共同追求。面對現代社會的不平等、相互依賴、多元、復雜和全球化等事實,並不存在一種最充分認識民主理想的唯一路徑,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民主政治模式。即使在同一政體中,也會存在不同的制度、安排和實踐,以不同的方式方法實現民主的價值與目標,發揮民主的功能與作用。

“一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走什麼樣的政治發展道路,必須與這個國家的國情和性質相適應。”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就先后在根據地實行工農兵代表大會制度、在抗日民主政權中實行“三三制”原則,對適合國情的政治制度進行了初步探索。社會主義制度確立以后,中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與之相應地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體系。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體現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這一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實踐充分証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政治創造,是中國土生土長的新型政黨制度。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在國家重大問題上進行民主協商、科學決策,集中力量辦大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互相監督,促進共產黨領導的改善和參政黨建設的加強。它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它能夠真實、廣泛、持久地代表和實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實現最大范圍的團結﹔它能夠通過協商的方式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避免政黨對立帶來的社會撕裂。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符合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基本國情,是創造性地解決民族問題的偉大制度創新。這一制度體現了各民族平等、團結、共同發展的基本原則,在維護祖國統一、領土完整,加強民族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和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制度,是基層群眾通過各種民主渠道和機制積極參與到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去,依法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制度安排與實踐形式。這一制度有利於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和提高公民意識、民主素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廣泛、最生動的體現。

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體系具有強大生命力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偉大成就,最廣泛地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優越性。它既是中國歷史傳承與文化傳統的延續,又是經濟社會發展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它既有科學的指導思想,又有嚴謹的制度安排﹔它既有明確的價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實現形式和可靠的推動力量。一個強大的執政黨帶來的“高效的國家能力”,與西方一些所謂民主國家政黨間的“否決政治”帶來的“軟弱無力國家”形成鮮明的對比,以及“歷史的終結者”的被終結,都使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受到世界的關注和重新審視。實踐証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體系,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是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社會和諧提供根本政治保証的正確道路,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當代中國政治發展的根本制度保障,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四大民主制度,堅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同基本政治制度結合起來,堅持把國家層面民主制度同基層民主制度結合起來。這些制度安排既是國家政治發展道路和政治構架的宏觀制度,又是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真正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的微觀制度﹔既能有效保証人民享有更廣泛、更充實的權利和自由,能夠廣泛參與國家治理,又能夠有效調節國家政治關系、發展充滿活力的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增強民族凝聚力,維護安定團結﹔既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有效促進生產力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能夠維護國家獨立自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聚焦保証人民當家作主。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與實踐中,三者始終是有機統一的,共同聚焦於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領導力量。”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歸根到底,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就是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堅持人民民主,保証人民依法實行民主權利,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不斷發展的制度體系,具有強大的自我革新能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視清高、自我滿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堅定制度自信和不斷改革創新統一起來,在堅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礎上,不斷推進制度體系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體系把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勢和特點充分發揮出來,為人類政治文明進步提供中國方案、貢獻中國智慧。但這並不是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體系就完美無缺了,不需要改革發展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僅黨中央部門就集中進行了五次改革,國務院機構集中進行了八次改革,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民主政治制度體系提供了重要體制機制保障。

三、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發展道路

鄧小平早在1992年的南方談話中就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新的奮斗征程上,我們要把堅定制度自信和不斷改革創新統一起來,全方位提高制度質量,增強制度彈性、精確性與執行力,在學習借鑒一切人類文明優秀成果的基礎上不斷實現自我完善,切實加強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黨的領導是其根本前提,更是完善其制度體系的根本性保障。堅持黨的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必須建立健全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體系,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完善黨的領導,不斷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就是要進一步健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重大工作的體制機制,進一步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努力從職能上解決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體制機制問題,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保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就必須支持和保証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發展更加廣泛、充分和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必須更好地堅持民主集中制,切實貫徹落實好這一國家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的基本原則,保証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

堅持和完善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我國這種新型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具有長期性、穩定性和巨大的包容性、凝聚力,堅持和完善這一政黨制度,就要堅定不移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要加強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之間的合作與協商,著力發揮好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人大和政協等制度平台中的積極作用﹔要支持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共同致力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統一祖國、振興中華的偉大事業﹔要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充分發揮協商民主這一社會主義民主的獨特優勢﹔要更好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拓寬民主協商渠道,深入開展多種協商,完善各類協商載體和協商途徑,建立健全協商方式與方法,形成完備的制度程序和全面的參與實踐。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施民族區域自治,事關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各族群眾福祉,各級黨委要全面負責領導民族自治制度的實施,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增強統一和自治、民族因素和區域因素的正確結合,這是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証﹔要積極創造條件,千方百計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力改善民生,這是解決民族地區各種問題的總鑰匙,是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關鍵所在﹔要堅持將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貫穿到民族工作全領域、各環節,健全以民族區域自治法為主干的民族法治體系,用法律來規范民族關系、保障民族團結,這是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點。

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確保人民民主權利的享有和落實,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就是要堅持和完善基層民主,不斷加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人民之基,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進一步提高基層群眾自治的可操作性﹔要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之間的關系,切實保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自治權﹔要不斷提高基層群眾自治的制度化水平,暢通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民主渠道,健全基層自治機制,既充分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又積極引導群眾自治納入制度化軌道。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要更加堅定不移地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前進,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完善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體系,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制度保障。

(執筆:徐友龍 胡海良 唐玉)

作者簡介:浙江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是中央宣傳部直接聯系指導的15家國家級研究中心之一。“中心”以“國家工程、浙江基地”為標准,堅持“一中心、多基地”發展模式,統籌在浙高校、科研院所等一線科研力量,緊密圍繞學習研究宣傳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一主題,深入開展課題研究和學術活動。

(責編:任一林、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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