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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手筆:讓法治的聲音更加響亮

李步雲

2019年07月15日08:0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在人類歷史上,70年只是短短一瞬,但就在這短短的70年裡,中國共產黨領導億萬人民完成了中華民族有史以來最為廣泛、最為深刻的社會變革,迎來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我很慶幸自己能夠生活在這個偉大的國度和時代,在建設法治中國的歷史征程中貢獻自己的力量。

我1957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1967年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工作。偉大祖國和人民培養了我,我心懷感恩,也希望能夠立足學術工作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作出更多貢獻。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拉開改革開放大幕,改革開放為依法治國開辟了道路。這次會議提出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作為一名法學研究者,我心情激動,深感自身責任重大。

在此之前,圍繞法制話題的一些學術討論已經開始,法學界的思想解放正在進行。然而,由於受到認識水平的限制,學者們關於法治的基本共識還沒有建立起來,對於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的討論還不充分。那時,我經過思考,針對法律上的平等原則寫成一篇文章。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這篇題為《堅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文章在人民日報發表,在學者中引起較大反響,活躍了思想氛圍。我為自己能夠運用所學的法學知識進行理論探討、與大家一起解放思想而感到高興。

1979年10月31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我寫的《論我國罪犯的法律地位》一文。這篇文章分析了判處刑罰后罪犯所具有的相關法律權利和義務,認為具有我國國籍的罪犯在法律上依然是中國公民,隻要判決沒有剝奪,罪犯的其他政治權利和人身權利就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不能認為犯了罪就是“敵人”或者“專政對象”。文章刊發后,人民日報和公安部等部門都收到不少讀者來信,對這個話題進行討論。如今,經過多年發展,這一觀念早已成為共識。作為一名法學學者,最大的榮耀就是能夠在國家法治文明進步過程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1980年7月,我被借調參與制定“八二憲法”的相關工作。我深感國家在立法過程中,越來越重視傾聽包括學者在內的各方面意見。在參與這項工作后,我在人民日報《學點憲法知識》欄目連續發表文章,向廣大讀者宣傳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我認為這是一名法學研究者理應承擔的工作。1978年至今,我在人民日報發表了34篇文章,對黨報產生了很深的感情。

我認為,法學研究不能局限在學術圈。廣大法學研究者應當始終保持對黨的忠誠、對人民的熱愛、對法治的信仰,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砥礪前行,積極投身全面依法治國火熱實踐,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作貢獻。這樣,法治的聲音就會更加響亮,法學研究就能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起到更加積極的作用,也就能更加有力有效地促進學術繁榮發展。

如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廣大法學研究者應以更加堅定的理想信念、強烈的責任擔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更加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做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者,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發展者,滿懷激情投入法治中國建設實踐。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圍繞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拿出更多法治研究成果,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在波瀾壯闊的時代進程中書寫新華章。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 人民日報 》( 2019年07月15日 09 版)

(責編:吳兆飛、曹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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