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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基層“三農”工作的脈絡思考

馬輝

2019年04月19日08:13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新時代基層“三農”工作的脈絡思考

  務農重本,國之大綱。“三農”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也一直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十九大作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鄉村振興是包括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的全面振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目標是農業農村現代化,總方針是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要求是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對縣域經濟體來說,發展的“希望”在農村、“短板”在農村,發展的“最大需求”更是在農村。但當前基層“三農”工作存在諸多體制之“軟點”、發展之“難點”、工作之“痛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確基礎優勢,理清工作脈絡,化現實“矛盾”為發展“契機”,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新時代基層“三農”工作的關鍵所在。

  聚焦“權責之重”,鮮明“重農、抓農、能干、肯干”的工作導向

  在我們黨的組織結構和國家政權結構中,縣一級處在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是發展經濟、保障民生、維護穩定的重要基礎,也是干部干事創業、鍛煉成長的基本功訓練基地。鄉鎮,是“三農”工作和鄉村振興的直接“操刀手”,擁有“有限的權力”卻承擔“無限的責任”。有些地區干部選拔模式固化,鄉鎮一線干部身份受限、成長受限,奉獻一線的願望不強、本領不高,需要對症下藥、有的放矢。

  一要強化“主體責任”,明確縣委主責主業,提高工作實效。充分發揮縣委推動“三農”工作的“頭雁效應”,才能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進的良好工作態勢。明確鄉鎮黨委抓“三農”工作和鄉村振興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考評清單,努力在夯實筑牢一線“指揮部”中真正做到“強縣、實鄉、帶村”。

  二要強化“權責對等”,配強“三農”機構。在縣級層面,應當由縣級黨委分管負責同志負主責,配強“三農”機構,整合農、林、水等涉農部門力量,建立健全高效暢通的聯動機制,及時協調解決“三農”重點工作和鄉村振興難點問題,打破“三農”工作長期存在“最后一公裡”的困境。同時,要實質性加大公共服務職權等權力下放力度,讓鄉鎮有充分的自主權、決策權、支配權,突破“小馬拉大車”的困境。

  三要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強化“正向激勵”分類考核。明確“三農”投入在各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佔比,並確保持續增長。各級涉農資金安排採取因素法、公式法測算切塊下達到縣,應當增加縣級層面自主統籌空間,打破涉農資金使用“碎片化”瓶頸。要進一步拓寬鄉鎮干部選任渠道,實行定向招錄和“聘轉錄”,把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工作熱情兼備的大學生村官、西部志願者和村干部等鄉村工作者納入干部體系。同時發揮好考核“指揮棒”作用,明確分類制定縣域經濟考核辦法,加大農村工作考核佔比。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農村工作一線作為鍛煉、培養、識別、提拔領導干部的重要陣地。

  聚焦“強基提能”,補齊“理念、規劃、人才、保障”的突出短板

  伴隨著農村人口外流,產業空心化、區位邊緣化等問題日益突出,理念落后、規劃不優、人才短缺、保障缺乏已成為制約鄉村振興的桎梏。

  一要明確以發展中心鎮中心村為重點。中心村、中心鎮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的主要載體,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選擇和建設對象。要綜合考慮資源分布、產業布局、經濟流向等因素,按照“以大帶小、以強扶弱、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要求,突破自然村和行政村區劃限制,把握土坯房改建、易地扶貧搬遷等契機,引導群眾集中建房,強化基礎設施配套、完善便民服務功能,打造新時代農村社區。

  二要堅定以壯大集體經濟為取向。鮮明加強集體經濟“統”的職能,創新農村集體資產運營機制,激活農村土地、勞動力等資源要素,推動集體存量資產和財政投入資金作為村集體經濟資產量化折資入股合作社,著力構建“村黨組織+公司(合作社)+農戶”等聯結機制。通過支部選優、書記提能等方式建強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探索強村帶弱村、富村帶窮村等模式,深化基層黨組織建設,明確村黨組織對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理順黨組織、自治組織和經濟組織的關系,確保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三要著力以吸納人才提高待遇為保障。要構建和完善能人治村工作機制,鼓勵各地創新制定農村人才引進辦法,引導和激勵優秀人才加入村“兩委”。加大“新鄉賢”培養工作力度,引導在外成功人士、退休教師、老干部等社會賢達回鄉創業,在創新創業、參與基層治理等方面發揮所長,奉獻鄉村振興。

  聚焦“價值引領”,培育“自信、自尊、自愛、自強”的新型農民

  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觀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的體現,隻有全面實現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受益主體,才能使鄉村振興戰略行穩致遠。

  一要把教育引導農民確立為基本原則。把教育引導群眾寓於聯系服務群眾工作之中,在發展致富過程中引領群眾,採取致富能手傳經驗、脫貧達人談感想等形式,激發農民自主脫貧致富積極性﹔在民生政策落實中激勵群眾,通過關心慰問、金秋助學等舉措,落實落細民生政策,鼓舞農民追求美好生活﹔在先進文化傳播中化育群眾,加大文化下鄉,提升農民精神生活水平,選樹一批道德模范、孝親敬老典型,多層次激發農民主體意識,使廣大農民真正成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參與者、建設者、共享者。

  二要把提升農民組織化程度作為工作重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背景下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較低。要在農業農村的產業鏈、利益鏈、供應鏈上組建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同步推進黨的組織和工作實現全覆蓋。推動縣鄉工作力量向村組和群眾靠攏,圍繞推進學法用法實踐,深入開展法治宣講,牢固樹立農民法治意識﹔圍繞凝聚權利義務對等共識,每年開展標兵評選表揚,引導農民加強奉獻意識,實現農民參與基層自治、法治、德治全過程,確保組織力的覆蓋面和到達性。

  三要把辦好“農民豐收節”作為價值引領。新時代的到來,引動農民精神風貌的變遷,農民的自我認同感在不斷加強。為呼應農民的內在覺醒,要利用“中國農民豐收節”的契機,讓全社會認知農民真正是一種體面的、有尊嚴的、有成就的職業,進一步提升廣大農民的榮譽感、幸福感、獲得感,更好地滿足農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從而凝聚起廣大農民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磅礡力量。

   (作者:馬輝,系四川省三台縣縣委書記)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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