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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錯”不能“錯容”

張 明  夏偉光

2018年12月12日08:19    來源:解放軍報

原標題:“容錯”不能“錯容”

“‘容錯’不‘錯容’,才是真容錯、容真錯。”一名干部對容錯機制的體會,引人深思。

當前,我們行進在改革強軍征程上,有探索就會有風險,有嘗試就會有失敗,建立完善容錯機制,才能激發官兵干事創業的動力。但也應認識到,容錯的根本不是“怎麼容”,而是“容什麼”,那些無謂的錯誤、低級的錯誤、不該發生的錯誤、可以避免的錯誤,不應容也不能容。否則,就會讓“容錯”變成“錯容”。

判定哪些錯該容,哪些錯不該容,習主席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是一面鏡子,照出了是失誤還是失職、是敢為還是亂為、是負責還是懈怠、是為公還是徇私、是無心還是有意。

有少數黨員干部,分不清先行先試的失誤與明知故犯的違紀,分不清推動改革發展過程中的探索性過失與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錯誤,幻想“寬容過錯”,希望“違紀無事”。這些人應當認識到:容錯並非給違紀行為“鬆綁”,紅線什麼時候都不可觸碰。

好的機制關鍵在於使用好。不鑽制度的空子,才能形成好的導向。試想,如果這些不該容的錯誤被寬容了,豈不是把容錯用錯了方向,讓容錯成了犯錯的“擋箭牌”“保護傘”?如此一來,又怎麼保証人人干淨干事,怎麼談得上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對超越容錯界限的錯誤行為堅決說“不”,讓庸劣者失去“救命稻草”、讓投機取巧者無空可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調動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的內在要求。倘若將錯誤看在眼裡、“悶”在心裡,或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勢必會損害黨和人民的事業,也是對干部的不負責任。

另一方面,先犯錯再容錯,不如防患於未然。在火車站的自助售票機上,有一塊區域是用於放置身份証的,它不是一個完全水平的平面,而是有一定坡度,“手不離証”才能防止証件滑落。之所以如此設計,為的就是防止旅客取完票后忘了拿走証件。可見,與其等人犯了錯再去彌補,不如在前期就做好預防。“不給用戶犯錯的機會”,是一種非常務實也非常有效的思路,值得借鑒。

(作者單位:中部戰區某局)

(責編:王玥芳、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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