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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

在改革開放中走向新時代的中國憲法學

苗連營

2018年04月16日08:0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實踐中,逐漸發展出一系列影響深遠的憲法理論和制度,中國憲法學也由此獲得長足發展。憲法學既從改革開放和法治實踐中汲取源源不竭的發展動力,又運用自身的知識和理論為改革開放和法治中國建設提供堅實的學理支撐。

改革開放實踐為憲法學發展提供源頭活水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改革開放的偉大決策,為憲法學研究的恢復和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面對發揚民主、健全法制的迫切需求,以一部新憲法為改革開放提供法治保障成為黨和人民的共同意願,現行“八二憲法”應運而生。憲法學圍繞新憲法的誕生做了充分的理論准備和研究,不僅認真總結了我國歷史上制憲和行憲的經驗教訓,而且對國外的憲法理論和制度也進行了大量的比較借鑒,一些老一輩憲法學者更是直接參與了憲法的修改工作。這一時期,以憲法文本為基礎的教材建設和知識整理,為以后憲法學的發展積累了寶貴學術財富。這也成為憲法學研究向縱深發展的標志性起點。

在現行憲法的推動和保障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發展。伴隨改革開放給中國經濟社會帶來巨大變化,憲法理論和實踐也不斷演進。上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圍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一改革目標,憲法學承擔著研究闡釋改革合法性的學術使命,對為此而進行的憲法修改積極建言獻策。上世紀90年代末和新世紀初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公民權利意識與權利訴求日益增強,國家的人權事業取得巨大進步,基本權利與合憲性審查逐漸成為憲法學研究的主要問題。1999年“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2004年“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條款先后入憲,極大地提升了憲法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和權威,鼓舞了憲法學研究的信心。憲法學研究成果的數量和質量、研究領域的廣度和深度,都是改革開放初期無法比擬的,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局面。

自2004年憲法修改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又有了許多重要發展變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進程中,“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成為新時代最具影響力的法治命題之一,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得到空前強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等立足中國國情的科學籌劃,為憲法學在提升國家治理能力、應對重大風險、深化機構改革等領域開辟了更為廣闊的研究空間,預示著憲法學從側重於權利法學向權利法學和國家法學並重的轉向。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的十九大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為了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現行憲法進行了第五次修改,作出新的調整。這次修改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方針政策和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中國憲法學的繁榮發展同樣具有劃時代的偉大意義,使憲法學研究可以在中國語境和時代特點下,通過本土化的知識提煉和原創性的理論貢獻,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憲法學體系。

憲法學為改革開放貢獻必不可少的智力支持

在改革開放偉大實踐中成長起來的中國憲法學,在從改革和行憲實踐中汲取養分的同時,也以其專業知識和理論內涵,對改革開放進行著積極的思想反哺和智力支持。

改革開放初期,囿於歷史和現實的局限,憲法學專業基礎相對薄弱,學術研究基本上停留在以解讀憲法文本為主的“注釋憲法學”階段,學理論証能力和思想供給能力不足,系統獨立、邏輯自洽的理論體系尚未建立。自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一種以憲法文本為基礎,注重以憲法的法律性來規范現實政治運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規范憲法學逐漸興起,學科意義上的憲法學知識體系開始了初步構建。

雖然規范憲法學對增強憲法學的學術性、專業性貢獻良多,但因其過於依賴對域外理論的引介與比附,並以基本權利保障和構建合憲性審查制度為主要關切。所以,不可避免地缺乏對中國憲法實踐的解釋力和行之有效的建設性方案,暴露出其理論研究與社會現實之間脫節的缺陷,因而被批評者稱為中國憲法學的一次“集體跑題”。這種局面很快引起了學界反思,並帶來方法論上的多元發展。政治憲法學、憲法社會學等理論主張紛紛出場,形成了改革時代憲法學研究的爭鳴態勢,促進了憲法學的日漸成熟和中國主體意識的回歸。雖然不同流派的學術立場、學術方法、學術觀點存在明顯差異,但都為認識和思考中國的憲法現象尤其是改革與憲法之間的關系作出了理論貢獻。

由於改革開放初期的改革舉措常常具有先行先試的特征,一些改革舉措相對來說缺乏憲法文本的明確依據。這也是1988年到2004年進行四次憲法修改的重要原因,表現出一種憲法對改革進行“事后追認”的特征。這種改革在先、修憲在后的憲法變遷模式,賦予了憲法學進行理論化闡釋的任務,憲法學由此承擔起將改革共識轉化為憲法共識、將改革的政治正當性轉化為法律合憲性的學術使命。

在改革步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后,改革思路發生相應調整。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將“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結合起來,堅持立法先行,著力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順利實施。而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無疑首先要求重大改革於憲法有據。這意味著改革與憲法關系隨著改革思維和立法模式的變化,也要進行相應的調整。以前是憲法確認改革,而現在則要求憲法規范、引領、推動、保障改革,以破除改革阻力、形成改革合力、化解改革風險,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這就需要從憲法學的角度對改革進行風險防范和前景預測,對改革決策的必要性、科學性和前瞻性進行討論審議,以拓寬改革空間,並賦予改革以憲法層面的正當性。關於物權法草案的憲法討論、關於民法典編纂的憲法基礎追問等,都體現了憲法學研究在國家重大立法和改革過程中的積極貢獻以及憲法學自身的學術價值。

隨著學術意識、問題意識、本土意識在憲法學研究中勃興,立足中國實際、回應時代需求的憲法學已漸趨成型,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學的理論體系、概念體系、話語體系躍然紙上。這主要表現為:在憲法的本質屬性上,強調憲法是我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體現﹔在憲法的指導思想上,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在憲法的基本原則上,規定了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等﹔在憲法的重要內容上,確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領導核心、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奮斗目標,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發展成果﹔在憲法的制度建構上,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規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等。這些內容塑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學的基本輪廓和品格。

新時代中國憲法學的歷史使命

當代中國憲法學的發展不僅具有人類政治文明進步的一般性意義,更有著非同尋常的特殊歷史意蘊。黨的十九大作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重大政治判斷,為憲法學進一步繁榮發展提供了新的重大契機,也為憲法學研究確立了新的歷史方位和時代使命。

憲法學研究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領會憲法的精神、原則和核心要義,加強憲法修正案學習教育研究工作。要堅定憲法自信,增強憲法自覺,講好憲法故事,大力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充分發揮憲法學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大作用。

憲法學研究要同中國近現代史特別是黨領導人民長期奮斗的光輝歷程緊密結合起來,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深入研究闡釋我國憲法是黨領導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是國家意志的最高表現形式。要正確闡釋新時代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內涵和意義,使憲法精神深入人心,以憲法精神凝心聚力,為把憲法實施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打牢堅實的思想基礎和社會基礎。

憲法學研究要立足於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積極回應社會發展中重大的憲法關切,更加注重原創性和本土性研究,把憲法學的宏大敘事與具象表達、研究的開放性與自主性結合起來。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努力提煉並不斷豐富發展具有中國特色和中國氣派的憲法學理論體系、概念體系、話語體系,不斷增強中國憲法學的解釋力、傳播力和影響力。

憲法學研究要隨著黨領導人民進行改革開放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與時俱進。認真梳理憲法學成長的歷史脈絡、發展主題、演變規律,始終保持強烈的問題意識、熱誠的現實關懷、鮮明的時代特色,自覺以憲法思維和憲法方式來研究、解釋中國的憲法問題,不斷彰顯憲法學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並為世界憲法文明增添寶貴的中國經驗和中國智慧。

(作者為鄭州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16日 16 版)

(責編:任一林、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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