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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以驊:從發展視角看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與實踐

2018年04月04日08:3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憲法保障的重要人權,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共產黨一貫的政策。盡管在具體實踐中有過曲折,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改革開放以來保持了連續性和穩定性。在很多宗教界人士看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宗教迎來了歷史上最好的時期。

首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落實,中國宗教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宗教信徒人數顯著增長,各種宗教活動依法正常開展,各宗教的教義、神學、教制、教儀等的自主性和中國化水准也不斷提高。

其次,宗教法治化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各種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相繼出台,特別是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中國宗教工作開始進入以法治為主、政策為輔的新階段,為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提供了更充分的法治保障。

再次,宗教學術研究與交流得到長足發展,形成政界、學術界和宗教界互相砥礪與分工合作的三支隊伍,對促進中國政教和諧和宗教和睦,推動宗教領域國際友好交流,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的宗教研究堅持宗教信仰自由不能脫離本國發展實際的歷史觀,以民生發展促人權進步的人權觀,以及把健康和諧作為政教關系更高追求的政教觀,符合中國的基本國情,也順應人類文明進步的潮流。

第四,中國宗教和宗教團體日益走出國門走向世界,成為中國對外民間交流的一道亮麗風景線。中國各宗教和宗教團體在對外交流中,積極倡導謙和寬容的宗教傳統和圓融中道的宗教智慧,推動在扶貧救弱、和平發展、文化傳承、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國際治理,抵制各種形式的宗教極端主義,促進各國各地區間的民心相通和互學互鑒,始終是國際宗教領域的積極正面力量。

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在落實和完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進展,這是包括信教群眾在內的廣大中國人民的真切感受,也是那些從發展、全面、深入、辯証視角來看待中國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的海外人士所能形成的認識。

(作者為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教授、主任)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04日 16 版)

(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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