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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錢辦事念歪了“服務經”

李語涵

2017年09月14日15:56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有時候是誰拿錢、誰就優先辦﹔誰拿錢多、誰就最快辦﹔誰不拿錢、誰就等著。”不久前,湖南省長沙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調查發現,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收取好處費,從而有針對性地提高業務辦理速度。(9月13日 人民網)

老師上課留一手,補課露一手,為的是補課費。沒想到這樣的現象居然也出在為群眾服務的辦事窗口。據媒體報道,湖南省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幾名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收取好處費,從而有針對性地提高業務辦理速度。

無獨有偶,不久前南京市民姜先生到雨花台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公司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的變更。因為對流程不熟悉,連續跑了三趟都沒辦成。就在姜先生著急時,有人告知他隻要交上2000元的代辦費、加急費,就可以特事特辦,原本需要10到15個工作日辦結的事,一兩天就辦完了。

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是過去一些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十八大以后,這樣的工作作風有了很大地好轉,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事還是不太好辦。更加關鍵的是“給錢快辦”“給錢特辦”居然成了一些干部生財之道。這樣的歪風邪氣必須堅決剎住,否則一旦形成給錢辦事的習慣,干部平時辦事就會消極怠工,最終受害的是每一個辦事群眾。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為人民服務重在“全”上。所謂全,就是大公無私,就是一心一意。因此,必須加強宗旨意識教育,讓黨員干部時刻保持初心,不忘初心,把無條件為人民辦事作為最根本的義務。這需要對窗口干部加強群眾路線實踐教育,加強“兩學一做”教育,讓干部干干淨淨辦事。

另外,要對給“好處費”就“特事特辦”的干部嚴肅監督執紀。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收取好處費,從而有針對性地提高業務辦理速度,違背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第二條“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淨做事”的規定。對這樣的干部,發現一個就要從嚴從重處罰一個,甚至調離崗位,絕不手軟。

權為民所賦,利為民所謀。在其崗,負其責,是每位黨員干部義不容“遲”的義務,如果因為沒有“好處費”就故意拖延辦事,給了“好處費”就“特事特辦”,這樣的干部已經不配擁有黨和人民賦予的職權。全面從嚴治黨,絕不容許有平時辦事“留一手”,給錢辦事“露一手”,讓為人民服務的手成為“招財手”的現象發生。斬斷干部拖延辦事的“招財手”刻不容緩!

(責編:謝磊、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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