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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聯系國情社情民情

有序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

張繼良

2017年08月07日07:1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是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環節。有序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需要密切聯系國情社情民情,將中央的頂層設計轉化為規范化的規章制度和可操作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針對性、實效性。新形勢下,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需要重點解決好以下三方面問題。

  強化基層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是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總體要求。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過程中,基層黨委必須發揮領導作用、基層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這是黨委和政府應該承擔的主體責任。當前,一些基層黨委、政府在創新社會治理方面缺乏擔當精神,甚至以“多元共治”為由逃避承擔領導責任、主導責任,影響了基層社會治理的實效,在實踐中帶來一系列問題。基層黨委、政府必須深刻認識到,社會治理是社會建設的重大任務,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是基層黨委、政府的經常性重要工作,必須切實負起應負的責任。

  優化基層黨委、政府的功能設定與治理結構。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解決基層社會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實效性。為此,應優化基層黨委、政府的功能設定與治理結構。著力解決基層黨委、政府權責不平衡問題,在強化其主體責任的同時,適當擴大其職權,保証其有能力更迅速、更有效地處理基層社會不斷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合理劃分縣區黨委、政府與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的權責范圍,發揮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關鍵作用,保障其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對於本區域的社會治理事務,縣區黨委應依其職權實行領導、決策和監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應依法依規行使行政權力﹔強化農村(社區)“兩委”功能,健全公開決策機制和民主管理程序,構建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與村(社區)之間的溝通聯動機制,強化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對村(社區)“兩委”工作的指導、支持和監督。

  明確近期任務與長遠目標。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既需要明確近期任務,又需要制定長期目標,並使二者緊密銜接。近期任務主要是推動基層黨委、政府依法依規作為,補齊在基層社會治理方面的短板﹔長期目標主要是解決基層社會治理需求升級與相關制度供給有限、治理主體能力不足的矛盾。完成近期任務,應加快制定和落實基層黨委、政府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使其在基層社會治理方面不缺位、不越位﹔制定政府購買社會服務計劃,加大基層黨委、政府對社會組織的支持和監督力度,促進社會組織更好開展工作﹔等等。實現長期目標,應通過國家立法、司法解釋、政策制定,強化基層社會治理方面的制度保障,保障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權利﹔有目標、有組織、有計劃地培育社會組織,拓展社會組織發展空間,改善社會組織生存環境﹔採取有效方式增強基層群眾的民主法治意識,提高其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能力,並加強基層黨委、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群眾的協同和互動﹔等等。

  (作者單位:河北師范大學基層治理研究中心)


  《 人民日報 》( 2017年08月07日 07 版)

(責編:姜萍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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