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客觀分析不同類型民營企業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願

厲以寧:對民營企業轉型要有信心和耐心

2015年04月13日08:32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對民營企業轉型要有信心和耐心

  中國現階段的民營企業家,大體上由三部分人構成。

  第一,從個體工商戶、小業主逐年積累而形成的一批民營企業家。他們是改革開放以后最早在市場中摸爬滾打而掙得一份家業並由此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成為民營企業的創辦人、合伙人。

  第二,由鄉鎮企業改制而興起的一批農民企業家。其中不少人就是當初的社隊企業(后改為鄉鎮企業)的負責人或骨干。他們在發展市場方面是有貢獻的。因為這時,他們所在企業的產品需要自找市場,自謀銷路。他們帶著樣品和訂單,走遍城鄉,在共同努力下,一個處於計劃經濟體制之外的鄉鎮企業商品市場終於形成了,大一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終於被打破了。以后,隨著鄉鎮企業的轉型、改制,這些當初的鄉鎮企業的負責人和主要骨干也就轉化為民營企業家。

  第三,所謂“九二派”。也就是鄧小平1992年南方談話以后,從體制內轉到體制外,自行創業,逐漸發展壯大,而陸續成為企業界人士。當然,“九二派”是一個籠統的說法,實際上20世紀80年代就已經有不少從體制內轉到體制外的先行者了。他們之中有不少人曾經在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中擔任過干部,有高等學校學歷,又有實際部門工作的經驗,並且熟悉體制內經濟和管理的操作。特別是,由於對國外的經濟狀況了解較多,對世界科技進步的趨勢有較深刻的認識,所以,他們在素質上的優勢是小業主出身的民營企業家和鄉鎮企業負責人出身的企業家遠遠不及的。

  以上三類不同背景不同經歷的民營企業家中,第一類民營企業家不易擺脫小業主意識,他們依然把小業主階段的創業經驗牢記在心,從而形成濃厚的家族中心觀念,即使認為有必要採用股份制形式,但實質上仍然是家庭成員持股制,堅持“肥水不流外人田”。

  第二類民營企業家的背景和經歷中,鄉鎮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管理理念依然牢固存在。與第一類民營企業家比較接近的是:他們也形成了家庭中心的觀念,所以即使也採取股份制形式,家庭成員持股制仍是基本的。如果一定要對第一類民營企業家和第二類民營企業家之間找出差異的話,也許可以這樣認為,即出身於鄉鎮企業的民營企業家中,除了某個家庭中心以外,可能還帶有鄉土觀念,這是指:當初走向民營企業的過程中,可能有好幾個家庭都曾是鄉鎮企業中的創業者,他們既是同村的好友,又是創業時的伙伴,現在企業做大了,於是形成了幾個家庭共同主持已經壯大的民營企業。這樣一來,即如果遇到困難幾個不同家庭的代表會坐在一起商量對策,這就與單純由小業主成長起來的民營企業不一樣了,因為在那裡隻有家長一個人拍板做主,家長是權威。而由鄉鎮企業演變而成的民營企業,不是以一個家庭為中心,而是有幾個家庭共同主持,所有可以採取的重大決策由會議討論,共同通過決策,這就比一個家族拍板要前進了一步。當然,這也不否認另一種可能性存在,即當幾個家族的代表各有看法,難以形成統一意見時,這家民營企業可能由此分裂,結果形成兩家或多家民營企業。

  第三類民營企業家與前面提到的兩類民營企業家相比的最大特點是,他們有高學歷,懂科技,了解世界經濟和產業的發展趨勢,一心想把自己創辦的民營企業轉型為現代企業。在許多人的眼中,他們是新型的民營企業家,他們不僅同意市場調節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決議,而且也同意加快建立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他們對法制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同樣是深刻的。隻有在法制健全,而且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情況下,才會把投資於混合所有制企業作為自己的發展途徑。

  同樣,我們還可以設想,今后會有越來越多的以小業主為背景起家的民營企業,以及更多的以鄉鎮企業為背景發展起來的民營企業,會從家庭制企業走向混合所有制企業。在這方面,一是要有信心,因為走向現代企業制度是大勢所趨。但家庭企業仍會繼續存在是無疑的﹔另外,還要有耐心,對家庭企業的轉型改制要等待一個時期,因為這些家庭在實踐中將會逐漸體會到現代企業制度對企業的發展肯定更適合、更有利。

  (作者為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名譽院長)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朱書緣、謝磊)
相關專題
· 厲以寧專欄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