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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曉峰:立法設立“烈士紀念日”利於激發中華兒女精神力量

2014年08月26日13:53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人民網北京8月26日電 (萬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5日聽取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以下稱“草案”)的議案。草案規定,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烈士紀念活動。就此,記者連線了國防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所研究員顏曉峰。

顏曉峰談到,一個民族和國家在爭取獨立、捍衛主權、維護統一的斗爭中,總會涌現出無數舍生忘死、為國捐軀的忠烈之士。烈士的鮮血染紅了勝利的旗幟,澆灌了獨立之果、自由之花。陳毅元帥寫於贛南游擊戰時的《梅嶺三章》,就是一部烈士絕筆。“此去泉台招舊部,旌旗十萬斬閻羅”,大義凜然、蕩氣回腸。烈士永遠活在祖國的記憶中,永遠活在人民的懷念中,祖國和人民永遠活在他們的不朽貢獻中。他指出,尊崇烈士、緬懷烈士、紀念烈士,是一個民族銘記歷史、銘記犧牲的重要表征,是弘揚正氣、激勵血性的心靈震撼,是凝聚人心、增強團結的有效方式。“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遺忘烈士就意味著拋棄崇高、走向墮落。

顏曉峰指出,正值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9周年即將到來之際,人大常委會將審議通過《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擬將每年9月30日確定為國家烈士紀念日,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紀念烈士活動。這是用法律法規形式強化和提升我國敬仰烈士的禮儀和文化的重大舉措,是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大舉措。

顏曉峰講到,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人民修建人民英雄紀念碑、烈士陵園、烈士公園、烈士紀念館等供人瞻仰,授予烈士榮譽稱號、撫恤烈屬讓逝者含笑九泉、生者得到安慰,清明節為烈士掃墓成為習俗,等等,以多種方式告慰烈士在天之靈,塑造民族的英雄主義氣質。確定烈士紀念日,則是在這些做法基礎上,在國家眾多的節日、紀念日中,再設立一個專門的烈士紀念日,成為國家儀式,倡導全民紀念。以國家烈士紀念日為新的方式,就可以把我國尊崇烈士的活動組織得更加隆重,把敬仰烈士的文化建設得更加規范,把緬懷烈士的心理熏陶得更加強烈,把愛國主義和英雄主義的精神品質培養得更加深厚。

顏曉峰認為,10月1日是我國國慶節,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紀念碑的奠基日,人民英雄紀念碑碑文寫道:“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在國慶節的前一天開展烈士紀念活動,既能充分體現“國慶勿忘祭先烈”的情懷、突出國家褒揚烈士的主題,又能與黨和國家領導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紀念碑敬獻花籃等烈士紀念活動相銜接,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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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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