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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寧:對三中全會后國企改革走向的四點展望

2014年01月08日08:28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國務院國資委原副主任邵寧日前在“現代國企發展論壇”上的主旨報告在《現代國企研究》雜志2014年首期全文刊發。

該報告的題目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與國有企業改革》。邵寧在文中回顧了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歷程,對當前國資國企改革的現狀進行了深入分析,對十八屆三中全會后的國資國企改革走向做出四點展望:

第一,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會進一步深化。決定指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這些新的提法意味著目前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會有變化,實質是國有資產出資人的監管職能和股東職能要分離,這將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決定》提出的國有資產監管模式會是一種三層結構,出資人的監管職能和股東職能是分開的。行政性出資人機構從事監管職能,由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或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行使股東職能。這樣的職權劃分是合理的。

第二,分類監管和改革。《決定》雖然沒有明確寫出分類這個概念,但體現出從企業的實際出發分類推動改革和監管的理念,出發點是“准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

對於公益性國有企業,《決定》要求“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自然壟斷的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這樣的改革思路首先是能夠引入競爭機制的行業盡可能放開。對於暫不具備放開條件行業中的企業,改革可能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以內部改革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改革﹔二是建立符合其功能特點的考核、評價體系﹔三是強化行業監管,要明確監管機構和監管內容﹔四是與政府間的財務關系安排,如政府購買服務等。這種改革方式是符合國際通行辦法的。

對於競爭性國有企業,《決定》指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方向是進一步推進股權多元化。對於大型和特大型國有企業而言,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現實方式是依托資本市場直接進行多元化改造,進行公眾公司改革。改造成為整體上市的公眾公司,國有企業就徹底多元化了,與社會資本結合沒有任何障礙﹔國有資產就徹底資本化了,進與退都很便捷,這就為下一步改革和結構調整創造了條件。這種改革方式也是符合國際經驗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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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磊、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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