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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我國的就業政策
2012年12月14日15:05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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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經濟一定速度的增長是解決我國就業問題的基本政策。我國每年新進入勞動力市場的人數大約有2500萬,隻有經濟增長保持在8%以上,才能不至於產生大量失業。進入21世紀,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的階段,我國的就業戰略更加清晰、就業政策更加豐富。就業被置於更加優先的地位,進入民生的高度,更加強調經濟增長要以就業為導向。同時,就業政策體系更加完善,一系列有關就業的規劃、意見和辦法相繼出台,著眼於在更高水平上實現“人人有飯吃”的目標。成就與問題一道,機遇共挑戰並存,中國特色的就業模式也初見雛形。

一 實行了就業優先和公平就業戰略

(一)就業優先戰略

2002年,黨的十六大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藍圖,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與此相適應,把社會就業比較充分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重要內容。中央明確提出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就業是安國之策。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召開就業再就業工作會議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各級政府建立起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和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度。特別是在總結國內外經驗和實踐的基礎上,制定實施了有中國特色的積極就業政策,並且根據人民群眾的需求不斷地進行延續、擴展、調整和充實,使積極的就業政策漸成體系,普惠到城鄉所有勞動者。2007年,黨的十七大強調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2008年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嚴峻挑戰中,國家制定實施了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出台了發展經濟拉動就業、幫扶企業穩定崗位的政策舉措,開啟了創業帶動就業新的增長點,組織開展了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和公共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對大學生、農民工和困難群體等重點群體就業實行了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和針對性更強的幫扶措施,保証了就業局勢的基本穩定。2010年,十七屆五中全會決議中又提出將實現充分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

(二)公平就業戰略

在倡導充分就業的同時,公平、和諧的就業戰略也被提到了就業工作的突出位置。與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建設的發展戰略相適應,就業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目的,公平就業成了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公平就業的戰略主要包括:

消除地區和城鄉分割,全面統籌就業。從2000年開始,中央的有關文件表現出對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支持和鼓勵,明確提出城鄉統籌就業的政策,即改革城鄉分割體制,取消對農民進城就業的不合理限制的指導性思路,並且這種政策傾向既明確又穩定,從那以后每年的相關政府文件中都會加以強調,並明確寫進2001年公布的“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和2006年公布的“第十一個五年計劃綱要”中,並通過逐步改善流動人口的就業、居住、子女教育和社保等條件逐步成為可執行的措施。進入新世紀以來,江蘇、雲南等一些省和佛山等市先后開始進行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統一為“居民戶口”﹔江蘇、廣東等很多省區進一步放寬了落戶條件。為了解決大學生的就業問題,國務院辦公廳在《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小企業和非公企業招收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其次是建立覆蓋城鄉的就業管理服務體系,加強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建設、統一規劃。

減少就業歧視、促進就業公平。2006年,國務院出台《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要尊重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消除對進程農民工的歧視性規定和體制性障礙,使他們和城市職工享有同等的權利。

完善制度和法律體系,促進公平、和諧的勞動力市場建設。2007年以來,國家相繼出台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簡稱“三法一條例”)。“三法一條例”為進一步完善勞動市場、促進勞動者就業方面提供了相對全面的制度保障。

(責編:張湘憶(實習)、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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