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光明论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维系党组织稳定和执政合法性的重要保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不断提高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性、科学性、有效性,坚定不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